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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田慧杯中国第七届国际标准舞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
广西区国标舞协会
南宁市国际标准交谊舞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宁市国际标准交谊舞协会
柳州市舞蹈家协会国标舞分会
三、协办单位
广州田慧舞蹈服装有限公司
柳州市体育舞蹈协会
    中华舞蹈网
四、支持单位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舞蹈艺术委员会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7年3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六、报到日期及比赛地点
    2017年3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可乘1路、5路、9路、11路、21路、31路、39路、41路、207路、219路公交车到邕江桥南下车)
七、报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3月 20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八、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系统,不再接受EXCEL电子表格报名。报名网址:http://gxtyj.mzdance.com/ 。每个代表队有一个登陆帐号和密码,请各代表向陆贝妮(联系电话:18677924048,QQ:924279275)索取。
各代表队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20日以前上报参赛选手,20日之后报名系统关闭,赛程初表于3月25日左右公布,最终以3月30日的赛程为准。
南宁市负责人:
   潘健可:15977726815   朱  宁:13878899788
   陆贝妮:18677924048   雷金娥:13377156015
   梁  冰:13036812868
   柳州市负责人:
   王家友:13481254007    李玉萍:13481750588
   平果市负责人:何云:15677605778
九、参赛费管理规定
   1、各队在报名截止前可汇款到: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6217 0033 7000 9321 611
   开 户 名:梁冰
     汇款后请用手机方式发短信到梁冰手机号:13036812868,短信格式:XXXX培训中心X月X日汇报名费XXXX元。请保存好转款证明,以备查用。
    2、各代表队报到时不能更改选手已经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经大赛组委会查证同意后方能更改。
    3、凡是已交纳的参赛费,如无故不参赛的或弃权的,参赛费一律不退还(撤组例外)。
    4、如有特殊原因经组委会同意可在报到日补交报名费。
          十、比赛项目与组别
  【见附件-组别设项】
十一、参赛办法
1、全国、区外省市,全区各县、市体育舞蹈(国标舞)协会、培训中心、体育舞蹈(国标舞)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个人报名参赛由组委会汇总编入组别。)
   2、根据每队参赛人员(数量)报领队2人、教练1人;超过60人(不含60人)的队伍可增报领队、教练各一人;60人以上报教练3人,生活管理员2人加领队7人。
3、参加年龄组选手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无效)大中专院校组备学生证,以备查验。年龄区分以竞赛日期为准。
4、成人组高年龄可参加低年龄组比赛,而低年龄不可参加高年龄组的比赛。
5、青少年组小年龄可参加大年龄组比赛,大年龄组不可参加小年龄组比赛,十六岁以下少年不可以报成年组比赛。
6、组委会有权拒绝不适合的人士报名参赛。
7、参赛选手必须健康适合该项运动,健康情况由各参赛单位负责把关。
8、本届比赛按国际惯例不接受任何投诉,如出现争议,只允许领队或教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须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予退还。凡闹事者将由安保人员押送公安机关处理。
9、各组比赛音乐、基本展示组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操作,集体舞、艺术创编舞音乐自备,且要在比赛一小时之前交给比赛音响师
10、各组比赛音乐、基本展示组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操作,集体舞、艺术创编舞音乐自备,且要在比赛一小时之前交给比赛音响师(音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分钟)。
11、参赛选手必须穿比赛服装出席开幕式和规定组别的颁奖仪式。
十二、比赛办法
1、比赛按照国际比赛竞赛规则。
2、比赛裁判员由广西区国标舞协会和南宁市国际标准交谊舞协会聘请。
3、比赛看报名情况决定分预赛、半决赛、决赛三阶段进行。参赛选手不足12对(含12对)的项目直接进入半决赛,不足8对的比赛项目直接进入决赛,不足3对选手的组别,并组或取消该组别。如确需更改级别交更改组别费100\组。职业组决赛时将进行踩点﹙设有奖金比赛组别不足4对的,取消该组奖金﹚。
4、参加职业组的选手,不得兼报业余组。
十三、参赛服装要求
少年儿童组别的服装要求(12岁以下的参赛舞者须按规定服装)
少儿拉丁舞服装规定
男生:
    1、上衣:白色长袖翻领衬衫,系黑色、深蓝色领带,或黑色领结(其他任何颜色均不可以),袖口可以为普通纽扣或袖扣 (不可以花边袖或其他任何装饰),不可穿马甲。
    2、裤子:黑色长裤,可以有黑色亮缎裤边(不可花边及其它颜色),有无皮带均可(不可背带)。
    3、鞋、袜:黑色摩登鞋,黑色袜。
    4、发型:与国际标准舞文化审美相符的发型,如:3/7分、2/8分、背头等(不可长发、染发、烫发,以及与国标舞文化审美不相符的特异发型)。
   女生:
    1、款式、颜色:上下身同一颜色搭配组合,可选择任何颜色。
    2、面料:可选择任何面料,如果采用莎、蕾丝等透明面料,需在此类面料下衬以不
透明相同颜色面料(肩关节至手臂采用莎、蕾丝等透明面料,无需里衬)。   
3、衣领:可选择立领、圆领、平领、V领,前面领口不可低于锁骨一英寸。后领口不可低于肩胛骨。
    4、袖长:可选择长袖、中袖、短袖、无袖(不可以采用吊带)。
    5、腰带:可选择有腰带或无腰带,如选择有腰带,腰带颜色必须与整体服装同一颜色,可以不同面料。
    6、装饰:腰部可以有一个与服装同色的小花形、或蝴蝶结装饰(不可有任何亮片、亮钻、流苏、羽毛装饰)
    7、裙摆:长度在膝盖以下两寸至脚踝三寸以上之间均可,必须用与上衣相同颜色面料包边,外裙内允许加一层同整体服装相同颜色的内衬,内衬长度不可超过外裙。
    8、鞋、袜:低跟少儿摩登鞋,白色短袜(有无花边均可)。
    9、化妆:淡妆(不得粘假眼睫毛,脸部不得涂彩色亮粉)
十四、赛场纪律
1、按照国际竞赛规则,比赛不接受任何抗议。比赛中发生有关争议问题,每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提出书面申诉并缴纳500元申诉费,如申诉被判无效时,则没收保证金,申诉成功,保证金全部退还。 2、在赛场滋事者将由组委会保安人员押送公安机关处理。
    3、比赛日程安排表以赛场当日公布为准。
4、比赛进程情况依赛场张贴的比赛顺序表为准,参赛选手不按时检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退报名费。
十五、奖金设置:
参照组别表
十六、温馨提示:
1、患有心血管病或患有其他杂病的舞者谢绝参加比赛;自愿决意参加比赛者出现人身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2、参赛队或选手未按时报到,责任自负。
    3、本届比赛的摄影、录像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届组委会所有。
十七、保险
所有参赛单位(队)和选手必须在参赛前到保险公司自行办理购买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在参赛期间参赛者出现意外事故,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希望各队领队、教练员认真负责,看管好运动员,要重视安全与责任。
十八、住房提示
1、请参赛队提前预定宾馆或致电陆老师18677924048联系。
所有参赛人员返程机票\火车票等,请自行提前预订。
南宁小百花宾馆联系电话0771-8012619
如家快捷酒店南宁江南邕江大桥店电话0771-2248899
        南宁汇美酒店联系电话0117-2530066
   2、如需预订就餐,请和黄老师联系:18777100255
十九、其他
欲赞助本届比赛或在本届比赛赛场上设置赛场广告及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企业或个人,请于2017年3月12日前与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李慰 15078848558
本规程如有变更请及时关注南宁市国际标准交谊舞协会QQ群(群号430304576)或大赛网站公告。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二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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