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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鱼尾狮国际舞蹈公开赛

         2011 年鱼尾狮国际标准舞公开赛
         2011 年柔佛明日之星国际标准舞公开赛
            比  赛  规  程
 
一、比赛日期与名称:

2011 年 8 月 6 日星期六,2011 年鱼尾狮国际标准舞公开赛

2011 年 8 月 7 日星期日,2011 年柔佛明日之星国际标准舞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Dancesport de Allan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1 年 7 月 1 日

四、报到日期:2011 年 8 月 5 日上午 11:00am 至晚上 7:00pm

五、评审会议:赛前半小时(赛场)

六、比赛项目及级别: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1. 职业组与业余公开组:1-3 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4-6 颁发奖杯与证书。

2.其它业余组别:1-3 名颁发奖杯或奖牌、证书;4-6 颁发证书。

3. 独舞:1-3 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6 颁发证书。

八、报名细则:

1. 以各国舞协、培训中心等单位均可组队。各队伍如超出 10 对选手(以出场比赛为

准),则安 排 1 位评审,不设领队。

2. 各代表队请按报名表格要求认真填写报名情况,字迹清晰,最迟需在 7 月 1 日

前报名。 

Email: gjwudao@126.com
 

3. 使用集体报名表格,必须清楚注明项目编号,字迹清晰。

4. 参赛年龄:
 
(i)
 
5 岁至 12 岁儿童只能按年龄参加少儿与儿童组项目
 
(ii) 13 岁以上选手可参加所有成人项目

(iv) 壮年 A 组男、女士都须 35 岁或以上

壮年 B 组男士 45 岁:女士 40 岁或以上

常青组男士 55 岁:女士 50 岁或以上

大龄组其中一位 65 岁,另一位 55 岁或以上


5. 各代表队做好组队工作,按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并发到邮箱。按年龄要求报名参赛,

如被发现虚报者,比赛资格将被取消。报到时一律不得重新更改级别,如果在赛

前 5 天内更改名单或参赛组别,则每个项目需付 S$10 手续费。

6. 职业组选手不得报业余组,业余公开组选手如兼报低组别,大会将不提供住宿。

7. 职业组与业余公开组选手如自行安排住宿,大会将不会退回住宿费。

8 基本舞步(银、铜牌)组别选手,可以同时兼报单项准新秀组与独舞。

9. 参赛舞者可以参加多个组别赛,也可兼报独舞。

10.为了便于编写秩序册及竞赛日程,报名截止时间为 7 月 1 日止(逾期报名者,

可能不登录秩序册)

九、报名费用

A:鱼尾狮国际标准舞公开赛(报名费包括午餐盒)

1. 职业组、业余公开组:每对¥550

2. 银、铜牌基本舞步组:每对¥420 /首 2 项,每加赛 1 支舞¥55,加赛准新秀单

项组¥110/每支舞。

3. 其他业余组:每对¥470/首 2 项低组别,加赛:1 支舞组别¥110/每项,2 支舞

组别¥160/每项,3 或 4 支舞组别¥210/每项。

4. 独舞:¥370/首 2 项,加报¥55/每项

5. 师生组:¥2000(包括 2 张贵宾晚宴票) /首 2 项,加赛¥260/每项

6. 新加坡住宿标准:(包括大巴服务一趟至赛场)
 (i)酒店标准间:¥950(包括 2 人早餐)/1 天,提早入住则加收 50%房费。
 (ii) 宾馆(近红灯区):标准间:¥470/1 天;大房间:¥570/1 天,提早入住则 加

收 50%房费。

(iii) 度假屋:¥2000(包括 3 个房间,1 间大厅,2 个卫生间)

B:明日之星国际标准舞公开赛(报名费包括晚宴)

1. 业余公开组:每对¥660

2. 银、铜牌基本舞步组:每对¥620/首 2 项,每加赛 1 支舞¥45,加赛准新秀单项

组¥50/每支舞。

3. 其他业余组:每对¥640/首 2 项低组别,加赛:1 支舞组别¥50/每项,2 支舞组

别 70/每项,3 或 4 支舞组别¥100/每项。  

4. 独舞:¥320/首 2 项,加报¥50/每项

5. 师生组:只须购买 2 张贵宾晚宴票¥900/首 2 项,加赛¥180/每项

6. 马来西亚, 柔佛 住宿标准:(包括大巴服务一趟至赛场)

(i)酒店:标准间:¥400 (包括 2 人早餐)/1 天。
 大房间:¥550 (包括 2 人早餐)/1 天。

(ii) 宾馆:标准间:¥300/1 天;大房间:¥450/1 天

十、交通:

1、机场到住宿酒店¥750 /大巴 (早上七点前/晚上十一后点加收 50%)

2、新加坡至马来西亚 柔佛 住宿酒店¥80/每人单程

3、马来西亚 柔佛 住宿酒店/赛场 至新加坡机场¥100/每人单程

十一、竞赛办法:

1、按照国际贯例比赛采用初赛、复赛、半决赛的顺序均为淘汰赛,决赛为

名次赛。

2、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制定。

3、大赛评审将邀请国际组评审、国家级评审担任,坚决执行公平、公正、

公开的国际竞赛规则。

4、报名不足 3 对选手的项目,大会可能取消此组别。

5、颁奖均要求选手身着比赛服装。

6、各队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舞者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经

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改,并需缴纳组别更改手续费¥50/每项。

7、除了个别组别、在比赛现场颁奖,其他均在赛场外颁奖。

十二、仲裁委员会:由评审长、主办者和 1 至 2 位国际资深评审组成

十三、比赛纪律:

1、参赛舞者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评审裁决,对裁决不服或异议者,应在

比赛程序公布后,一小时之内由领队老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参赛舞者,必须提前 20 分钟到检录处,接受检录,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

理,责任自负。

3、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包括罢赛、闹事、起哄等),将取消该队或该舞者的比

赛资格与成绩。
4、评审员应秉公执法,不营私舞弊,不偏袒某方,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停止评审工作。

5、所有参赛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赛会可代为安排,报名时告知清楚)。

7、参赛舞者请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保险事宜,在比赛期间如有高血压、心

脏病等身体不适的舞者,不得参加比赛,执意参赛者后果自负。

8、本届大赛对在参赛期间产生的人事安全事帮,财物遗失等大赛不予负责,

希望参赛人员注意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任何事故。

十四、本竞赛规程的补充、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

 


                   竞赛组委会启

组别:

参赛报名组别表:点击下载